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,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,全国政协委员、华中师范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、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龚胜生谈了三点建议:
首先是开源。加大全球性能源战略通道建设。我国在新时代要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的奋斗目标,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,就要解决支撑发展的能源动力问题。从实际出发,我国的能源改革必须要有全球视野,将“源”开在全球范围,加大国际能源战略通道建设,将“一带一路”的建设与能源运输通道建设相结合。
其次是节流。龚胜生提出,节流的领域很多,工业、建筑、交通都有很大节流空间,但有一个方面似乎被忽视,这就是城市“亮化工程”:“最近20年,是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期,几乎所有大城市尤其是濒水性城市,都搞起了亮化工程,每到夜晚,灯火辉煌,亮如白昼,有的甚至彻夜不休,消耗了不少能源。‘亮化工程’在一定程度上美化了城市,满足了人民群众休憩观光的需要,但‘面子工程’所带来的能源浪费也相当惊人。我国有30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,假设平均每个城市的亮化工程每晚照明5小时,每个小时耗能相当于1000个100瓦的灯泡,则一天耗电15万度,一年耗电5475万度,相当于673万吨标准煤。而实际上的能源消耗或远不止于此。”对此,龚胜生表示,为了国家的可持续发展,城市“亮化工程”的建设要适可而止,城市“亮化工程”的运行也另外要节约能源。
第三是推动农村居民生活能源加快升级。“早晨开门七件事,柴米油盐酱醋茶”。在古代社会,薪柴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头件大事,薪柴消耗对森林“蚕食式”的破坏比大兴土木对森林“鲸吞式”的破坏更巨大、更彻底,但因为是日常所为,司空见惯,其对生态的破坏常常被人忽视。现在,对于农村居民生活能源消耗及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,似乎不为学界和政界所重视。但其实,这也存在巨大的不可忽视的能源“节流”空间。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,应该将农村居民能源消费结构的提升放到提高农村能源使用效率、提升农民生活水平、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战略高度来对待。
(来源:2018年3月5日《人民政协报》)